关于团体标准的自我声明及组织声明

2024-12-25 来源:

尊敬的各成员单位、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团体标准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轻工联”)在轻工业标准化领域的引领作用,促进中国轻工联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确保发布的团体标准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维护标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中国轻工联特此就标准查重工作发布以下组织声明:

    一、标准查重原则

    经中国轻工联发布的团体标准,内容提出的技术要求(引用内容除外)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的一致度不超过30%。

    二、标准文本可获得性自我声明

    1、中国轻工联发布的团体标准,全部依法在全国团体标准化管理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管理系统 (ttbz.org.cn))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文本通过官方网站联系获取。

    2、中国轻工联发布的团体标准均通过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