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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正发:在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7-06-08 来源:评选先进办公室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人事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评选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1号),部署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确保评选工作圆满完成。

    一、充分认识做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

    自建国以来,轻工行业一直坚持评选表彰全国轻工行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工作。尽管近年来轻工管理体制发生了大的变化,但表彰工作一直没有间断。1996年和2000年,国家人事部同中国轻工总会、国家轻工业局共同表彰全国轻工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一代又一代劳动模范及其体现的时代精神,成为激励轻工行业广大职工奋发向上、创新奉献的力量源泉,对轻工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这次表彰工作既是轻工业的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又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表彰先进是总结轻工业改革发展巨大成就的重要内容

    轻工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战胜了国内外市场剧烈竞争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克服了一些国家对我国轻工产品实施反倾销、设置贸易壁垒等不利影响,在主要产品产量、技术装备水平、自主创新能力、特色区域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形成了主导产品品种比较齐全,技术装备比较先进的加工体系和与之配套的产业链,生产要素配置进一步得到优化,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更趋合理,更加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出口导向、服务三农、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为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扩大内需,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2006年轻工业效益增长高于产值增长,集约化发展模式成效初现,外贸出口金额增长幅度高于数量增长幅度,许多行业在降低能耗、物耗、保护环境、自主创新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果,产生了较好的效益。全年轻工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8890亿元,同比增长23.22%,工业增加值达到16589亿元,同比增长25.22%,利税完成4534.58亿元,增长24.80%,利润总额完成2716.40亿元,增长28.98%,出口实现2279.7亿美元,增长18.6%。

    轻工业快速健康发展最重要的因素是改革开放充分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是轻工业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代表,轻工业发展的巨大成就离不开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带动作用。表彰先进是总结轻工业改革发展巨大成就的重要内容,通过表彰先进,总结轻工企业在改革发展中开拓国内外市场、增强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成功经验;总结轻工科研战线不断攻克技术难关、发挥科技在产业升级中关键作用的典型事例;总结轻工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联社热忱为行业、企业服务的精神;总结轻工行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爱岗敬业、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拼搏进取、团结协作的感人事迹。我们要将评选先进的过程变成总结轻工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弘扬先进、推进轻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二)表彰先进是推进新形势下轻工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在看到轻工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新形势下轻工业改革发展还面临严峻的挑战,今后的任务十分艰巨。长期以来轻工业粗放型的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改变,传统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低效益的老路与资源、环境之间矛盾十分尖锐。轻工业是国家整个工业中8个耗能多的行业之一,占全国能源消耗总量的6.75%,造纸行业废水排出量约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17%。轻工业在技术进步、自主创新和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任务繁重,存在着制造能力比较强,自主研发设计能力和品牌与市场开发能力比较弱的问题,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弱势地位。国际市场竞争的加剧给轻工业带来的压力加大,消费需求新变化给轻工业的发展不断提出新的课题。相当一部分行业和企业,对国际市场依存度过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不足。

    轻工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运用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实践来解决。一大批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积累了解决轻工行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丰富经验,为研究解决轻工改革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开创新的路子,创造新鲜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提供有益的借鉴。表彰先进、弘扬先进,将激励广大职工抓住机遇,面对挑战,积极投身轻工改革发展新的实践,开创新的业绩,成为推动新形势下轻工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表彰先进是凝聚合力,加强轻工行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轻工行业管理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各级轻工业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按照各自职能,在参与制定轻工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行业、企业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品牌战略、培育拓展国内外市场,建立和规范特色区域,协调解决贸易争端,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许多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

    表彰先进工作本身就是服务行业和企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弘扬轻工改革发展的整体形象,增强行业的凝聚力。同时,表彰先进又是对在服务行业和企业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充分肯定和激励,有利于推进轻工行业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二、坚持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

    《通知》对推荐评选工作的指导思想、范围、条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我们搞好推荐评选工作的基本政策依据,我们要认真贯彻,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

    (一)严格执行评选条件等各项规定

    《通知》对全国轻工业先进集体的条件提了7条,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提了10条,对评选范围和名额也都作了具体规定,各地要认真把握。一是要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推荐先进集体对象必须认真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先进个人对象必须政治上强,思想品德端正,作风廉洁、正派。二是坚持业绩突出。先进集体必须在本系统、本单位或在某一方面作出了显著贡献和突出成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要在本职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都要有典型事例和翔实数据概括描述其先进性。三是要群众公认。群众对评出的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认可度高,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和弘扬。四是评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中,一线职工的比例应在60%左右。省、自治区、直辖市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业协会、联社司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五是要认真把握名额数量和各项具体规定,坚持好中选优。要防止降低标准和要求,防止将一般化表现作为先进典型,做到宁缺勿滥。

    (二)严格执行评选程序

    规范的评选程序是确保评选公开、公平、公正的关键。严格执行评选程序要着重把握:一是广泛走群众路线,把好提名关。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评选先进的要求,对先进集体的推荐充分酝酿,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必须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采取适当的民主评议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二是确保先进事迹真实客观,把好审核关。各地轻工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联社要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事迹认真审核,推荐企业领导人的,必须经过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口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其中国有、集体企业领导还要经过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三是提高评选工作透明度,把好公示关。整个推荐评选工作一定要公开透明,并分别在省内和全国进行两次公示。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意见,要逐一核实,区别不同情况,认真稳妥处理。经核实公示对象不符合先进要求的要坚决予以调整。四是坚持评选质量,把好审批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