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海同志在第十三届(2004)“保护消费者杯”颁奖大会上的讲话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副会长、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理事长杨志海
同志们、朋友们:
在国家有关部门、执法机关、社会团体、工商企业和新闻单位的大力关心支持下,经过公告、推荐、申报、初审和评审等多项程序,第十三届“保护消费者杯”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已经产生。今天,我们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隆重的颁奖大会,向荣获第十三届“保护消费者杯”的20个先进单位颁发奖杯、证书,向10名先进个人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我谨代表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向这些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地祝贺。希望你们不骄不躁,继续开拓进取,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基本权力不受侵害再立新功!
“保护消费者杯”做为我会在全国范围开展的表彰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最高奖项,到目前为止,已经举办了十三届,共有376个单位和141名个人获此殊荣。开展“保护消费者杯”的评选活动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对不断提高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水平,推进保护消费者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届评选产生的20个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来自全国14个省、市、自治区。获奖单位中,有澳柯玛集团、神龙毯业、劲霸服装、TCL照明电器等现代知名企业,也有山西老陈醋、杭州楼外楼等百年老厂老店。虽然这些企业来自食品药品、日用化工、家用电器、灯饰照明、地毯服装、老店超市及供电、建材、广告、设计等多个行业门类,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理念,这就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树立维权意识,坚持诚信为本、顾客至上、质量第一、承诺如金。为了保证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这一崇高目标,采取“先行赔偿”、“无因退货”、“设立‘捉劣奖’”、“回访消费者”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坚持“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不做,有损顾客利益的事不干”,认真抓质量,诚实搞营销,以对广大消费者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打造消费者满意的企业形象和品牌,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赞誉。获奖单位中,工商、公安、铁路等部门在执法护法和维权打假方面为广大消费者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长城,被誉为消费者的保护神。
在10名先进个人中,有执政为民的公务员代表,也有成绩卓著的著名企业家;有尽职尽责,不怕威胁恐吓的企业打假人员,也有冒着生命危险揭露制假贩假的新闻记者;有积极向消费者普及食品卫生、识假辨假知识的专家教授,也有公安部门的打假先锋、为消费者排忧解难的12315投诉中心主任。他们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夜以继日,不辞辛苦,从不同侧面,利用多种形式,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做出了巨大成绩和贡献。
本届获奖单位和获奖个人的优秀事迹十分感人和突出,他们的事迹材料将编辑成册,印发给社会各界。希望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广为宣传报导,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他们的事迹,向他们学习,让全社会更加关心和支持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为了我们的市场更加诚实守信,为了广大消费者吃上、用上、穿上更为优质放心的产品,为了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而共同努力!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确立了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制定了21世纪前20年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同时也为新时期进一步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奋斗目标。我们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部署,用好基金这个杠杆,不断开拓,扎实做好保护消费者工作,努力办好每年一届的“保护消费者杯”的评选奖励活动,激励全国各地、各行各业涌现出更多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监督下,我们将紧紧围绕国家赋予我会的职责,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谢谢!
(编辑: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