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地方政府意愿,继续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我会于2024年4月之后,先后为相关产业集群进行了“发展成效评估”和“对标”。
为严格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民发〔2026〕31号)相关规定,规范行业秩序。经自查并研究决定,撤销我会2024年4月之后评估的“继续有效”和“对标”产业集群称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使用上述产业集群称号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特此公告。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