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2024年“中轻万花杯”新质消费品 创新大赛奖项的公告
为严格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民发〔2026〕31号)相关规定,规范行业秩序。经自查并研究决定,现就撤销“中轻万花杯”新质消费品创新大赛相关奖项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由我会主办、大连市轻工业联合会和大连中艺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承办的第十五届中国(大连)轻工商品博览会举办期间,中国(大连)轻工商品博览会组委会开展的“中轻万花杯”新质消费品创新大赛所授奖项、称号及证书即刻失效。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使用上述奖项、称号及证书开展宣传、推介活动。
特此公告。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026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