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民发〔2026〕31号)相关规定,规范行业秩序。经自查并研究决定,即日起撤销“致敬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终身成就荣誉”,此前所授荣誉、证书即刻失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使用上述荣誉称号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关于开展致敬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终身成就荣誉工作的通知》《致敬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终身成就荣誉活动实施办法(暂行)》等文件同步废止,不再执行。
特此公告。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