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顺利召开

2013-05-13 来源: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

    全国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于2013年4月11日在广州市组织召开了2012年度标委会工作会议。会议由副主任委员胡建华主持,口腔护理用品标委会、牙膏分标委会、中草药牙膏分标委会、牙刷分标委会分别向大会汇报了2012年的工作总结,同时报告了标准制修订情况以及委员调整计划,在委员工作交流环节中,很多委员踊跃发言,献言献策,提出较多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主任委员项建强作总结发言。他在发言中指出,口腔护理用品特性复杂,产品规模有大有小,参差不齐,对标准化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随着国家经济形势的变化,企业结构形势的变化,国家政策形势的变化,消费者安全意识的不断增强,标委会委员单位和委员应按照轻工口腔护理用品行业标准化发展规划(2012-2015),积极研究制定标准,尽快建立健全我国的口腔护理用品标准化体系。并希望各位委员做到:一要加强学习,了解国内外的信息,学习标准化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专业技能,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出真知灼见;三是要积极参与标准化组织的活动,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希望标委会秘书处在今后工作中,及时向委员通报各类信息,分委标会的标准立项工作必须按照流程申报,由秘书处统一上报国标委,切实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本次会议达成事项如下:
    1、构建信息平台。标委会秘书处应尽可能搭建好信息平台,发布口腔护理用品行业发展动态,及时传达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及国家主管口腔护理用品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公告标委会以及各分标委会有关标准项目申请情况和立项情况,便于各位委员和相关检验工作部门、牙膏生产企业、社会团体及时了解信息。
    2、形成沟通机制。标委会在组织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时,可以提前将会议材料发给各位委员审议;在每年度中期可以召开一些政策法规宣贯会议和学术交流会议。进一步建立政务交流机制,充分征求委员及委员单位意见和建议。
    3、规范标准立项流程。与口腔护理用品有关的标准立项申报工作,应由标委会秘书处负责统一管理。对于申报单位提交的拟立项标准,秘书处应组织委员进行讨论表决,严防重复立项和重复申报。
    4、委员单位在申报拟立项标准之前,应充分开展标准申报前的调研工作,确保标准制定方案具有合理性、有效性。
    5、标委会应加强与国际对口组织的交流合作,可以组织委员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以及学术交流活动。